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避免造成更大的危险,应当立即采取如下积极措施:
第一步:立即停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停车,并且开启双跳灯。如果不能及时撤离车辆到安全区域,则应当在车身后方50-10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一定要防止二次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事故。
第二步:查看现场,确定情况并且拍照留存
仔细查看事故现场,看有没有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如果情况轻微,双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可以对事故现场拍照留存,自行协商快速解决。拍照的时候要注意进行多角度拍摄,确保照片能直观的反应出车辆当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环境等等。
第三步:向交警报案,并且联系保险公司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自己无法处理的,如: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或者其他情形认为有必要交警处理的,应尽快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同时联系保险公司。如果事故存在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伤员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
第四步:撤离现场,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
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事故车辆在可以安全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并且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保留相关证据后,尽快将车辆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在等候期间,注意人员安全。
第五步: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
1、协商一致,达成有效协议。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与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如果只有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或者其他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情形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事故产生的财产损失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可以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
2、事故轻微,适用简易程序。如果交通事故只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3、事故严重,适用一般程序。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有人员的伤亡,事故起因复杂,责任确定双方有争议的,简易程序无法解决或者双方不愿以简易程序解决的,当事人需要通过一般程序来解决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