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指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的继承方式。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
1、若遗嘱人订立遗嘱,将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为遗嘱继承。
2、若遗嘱人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予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遗赠。
二、遗嘱继承的特点
1、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遗嘱继承人可以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作为受遗赠人,而不是遗嘱继承人。
2、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中继承顺序和继承份额的限制。遗嘱人可以随意确定由第一或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全部或者部分遗产。
3、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依照遗嘱应当继承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三、遗嘱继承、遗赠适用的前提条件
被继承人死亡时,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遗产:
1)遗嘱合法有效;
2)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执行完毕后遗产尚有剩余;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放弃、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四、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死后将遗产赠给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的协议。与赠与合同、遗赠的对比如下:
1、与赠与合同对比:
两者都是合同,自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成立。区别在于:
1)遗赠扶养协议兼具生前行为与死因行为的特点;赠与合同为生前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为双务、有偿合同;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3)遗赠扶养协议合同中的被扶养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2、与遗赠对比:
扶养人或受遗赠人都必须在被扶养人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才能取得其遗产所有权。区别在于: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遗赠为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为双务有偿法律行为;遗赠为无偿法律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为非要式行为,无须采用特定形式;遗赠为要式行为,须采用《继承法》第17条规定的特定形式。
4)遗赠扶养协议的订立可以代理;遗赠订立遗嘱不得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