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进行劳动纪律管理时,需要注意:
1、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企业在组织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劳动纪律管理工作有“法”可,对员工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和控制。只有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管理企业,才能确保管理到位,从而达到严格管理的目的。制度一经建立,就应该是刚性的,就必须坚决执行,要一视同仁,不分亲疏,不分领导与普通员工,违者必究,违者必罚。
2、在员工中广泛开展培训。培训可以促进企业和员工间的双向沟通,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培养他们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是企业促进管理的必要手段。员工可以通过企业培训使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升。企业劳动纪律的管理也必须有培训作支持,一方面可以让员工通过培训了解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可以让员工清楚遵章守纪对自身安全的重要性。
3、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合法合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依据的企业规章制度本身需要经过内部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才能更有说服力,否则很难作为开除员工的直接依据。实践中,往往需要企业提供相应证据证实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等。
4、企业规章制度要让员工知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企业是否履行了告知员工的义务,就决定了所依据的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直接约束企业员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因此,是否公示就成为是否能够依据此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的关键。实践中,企业一般通过员工手册、企业OA 和邮件告知等方式,让员工知晓,从而对员工产生拘束力。
5、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要有“证据”。如果员工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企业需要根据上面要求收集足够的证据之后,才能据以开除员工。一般来说,这些证据包括:犯错检讨书、处罚通知书、其他员工的证词、企业视频监控录音录像等资料等,而且每次员工犯错误,都尽量要书面检讨说明并要求本人签字确认,或者找相关部门处理留下笔录等。因此,开除员工需要足够的证据,贸然先开除后收集,很容易因为证据不足,导致上述认定难以成立。